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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你好!我于2003年初,用银行汇款方式汇给我亲威十万于元。当时我亲威承诺是用这一笔钱和我合伙开公司做生意,但是他却用我的这笔钱和别人一起合伙开公司,公司法人有他和别人的名字,但没有我的名字。
因为当时我在盐城老家,他在昆山,后来他解释我的股份和他的在一起。于2004年初,他又以公司发展为由向我这里索取四万五千人民币,加上03年的共计人民币145000元。从03年至今公司生意很好,而且又开了第二家公司,但是他给我的承诺却迟迟不予兑现。至今我没有拿到一分钱,而他却在昆山买了房买了车,生活过非常好。
现在他口头承认这笔钱,也说我在他那儿本金连同利息共计四五十万元,但却不愿给我任何账单任何字据,我手上也没有拿到一分钱。
我现在想问一下,我手上只有银行汇款凭证与他的口头承诺,没有任何字据,那么我还能追回我的145000元的本金吗???
谢谢!我的手机为:13913266435
来自: 58.211.225.66 留言时间: 2007/11/20 13: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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