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
甲方(保证人): 民族: 出生年月: 户籍地:
住所地: 证件号: 电话:
乙方(劳动者):
丙方(用人单位):
200 年_____ 月______ 日,由乙方(劳动者)与丙方(用人单位)签订编号为___ __ ____的《劳动合同书》(以下简称“劳动合同” ),为确保乙、丙双方之间劳动合同能得到切实履行,保障双方权利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担保。
1、保证范围:保证人甲方担保的范围是指依主合同(乙、丙之间的劳动合同及附件)所形成的,乙方因违反法律或劳动合同义务给丙方造成的各项损失,包括乙方因违反劳动合同期限、竞业禁止、商业秘密、员工培训产生的违约金、非法侵占丙方的资金、资产、造成的其它损失等,以及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丙方为实现自身合法权利权益所支出的一切费用。
2、本合同为连带保证方式。
3、乙、丙劳动合同到期后又续签或延长的,本保证合同自动顺延。
4、甲方保证期间:在乙、丙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损失,保证期间为乙、丙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两年;其它损失的保证期,在丙方损失产生并被丙方发现后两年内。
5、主合同(乙、丙之间的劳动合同及附件)、本保证合同如果存在被相关法律禁止或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该类被禁止或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不应当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6、对主合同及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均由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丙方:
200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