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 用 合 同
用人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企业法人营业照号码: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劳动者(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址: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紧急状态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合同期限: 签订日期:
为确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之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其中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3.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职责
1.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排乙方到 部门从事 工作;乙方按照其岗位职责,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2.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或根据乙方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和工作表现,可调整乙方的工作,经协商一致后办理变更手续,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无特殊情况应当服从。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受雇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其它兼职工作。
第三条 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1.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下从事工作。
2. 甲方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卫生条件。
3.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 工作时间
1.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每日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8小时工时制。(特别说明:国家规定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时,考虑我司的服务行业特性与习惯,特将每周超出的8小时作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折算成”延时薪资”。即我司给出的每月薪资中包含每周8小时的延时薪金。)
2. 甲方应当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确需加班完成的按照甲方管理制度,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种节假日。
4. 其他有关考勤、请假和休假制度事宜,应按照甲方制定的《考勤、请假和休假制度》执行。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水平,确保工资水平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 甲方将在每年年底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决定年底加薪比例及奖金数额。并有权依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适时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甲方按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每月的薪资为 元人民币。薪资由以下部分组成:
A:基本工资为 元;B:岗位工资为 元;C:延时工资为 元;
D:绩效工资为 元;E:在职与离职后保守商业秘密及竞业禁止补偿费为 元;
F:培训费为 元;G:工龄年限工资为 元;H:全勤奖为 元;
I:午餐补助为 元;J:市区交通补助为 元;K:住房补助为 元;
L:医疗补助为 元;说明:业务人员提成和管理团队奖励另外计发。
3. 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为上述薪资标准的70%。试用期的每月薪资为 元人民币。
4. 甲方代为扣缴乙方应由乙方承担的社会福利费。甲方每月十五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
税后工资净额。乙方所有有关个人所得税款原则上由自己到相关部门报价。
5. 甲方依法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定的标准支付给乙方加班津贴或安排补休时间。
6. 公司将根据期权制度,结合员工工作状况,给予员工适量期权。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 乙方自愿要求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及住房公积金),甲方不再为乙方办理以上 社会保险关系。
2. 甲方应积极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第七条 劳动纪律、奖励和惩处
1.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 甲方按政府和公司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 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劳动法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 甲方遇公司法规定的情形被解散或关闭,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 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九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 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基本薪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基本薪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基本薪资的经济补偿金。
4. 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
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
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 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 元违约金给甲方。 乙方擅自离职 天以上,应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双方合同,并可要求乙方赔偿本条约定的违约金。
6. 乙方擅自离职并拒绝办理离职手续的,除应承担违约金外,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未发工资、奖金, 并不予办理乙方的转档手续。
第十条 乙方是甲方出资培训或引进的,违约后还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
培训费按乙方已服务年限×培训费_____%递减。
第十一条 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乙方在职或离职都应当保守甲方的技术性或经营性商业秘密,
乙方如有非法披露、获取、使用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甲方除可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实
际损失外,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行为触犯我国《刑法》的 ,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甲方支付乙方的保密费在每月工资中发放。
第十二条 关于竞业禁止的约定: 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离职两年内不得在与甲方同行单位任职,乙方违反本条约定须赔偿甲方违约金 元,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对乙方的补偿费在每月工资中发放。
第十三条 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签名前保证已阅读并知晓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的内容。
第十四条 劳动争议
1. 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
2. 劳动争议程序为: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由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1.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前,应确定已解除与任何以往雇主的雇佣合同,并应通过甲方指定的机构移交、代为保管其个人档案。如果乙方被证明未解除与任何已往雇主的雇佣合同,乙方被证明故意隐瞒或虚报个人有关登记资料(如学历、工作履历、社会关系),那么甲方有权将本合同视为无效。
2. 存档费用、办理外地务工人员《暂住证》、《就业证》、《用工证》的管理费及手续费由公司负担,一旦双方解除本合同,其上述剩余费用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3.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未尽事宜,也依此办理。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5. 本合同代签、涂改无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乙方签字及指纹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