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合同律师 >> 文章正文
劳务合同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季律师  来源:  阅读:

劳务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为(离休、退休、下岗、待岗、内退)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协议期限
  因公司业务所需,甲方同意安排乙方在____岗位工作。本协议有效期为(123)个月,于___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___日终止。

第二条 劳务报酬
  甲方将支付乙方劳务费人民币___/月,并依法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社会保险
  甲方将不负责乙方相关社会保险金的交纳。

第四条 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五条 协议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七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八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九条 依据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 乙方(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南京各区交警大队地址/..
·公司网站用词违反广告法..
·南京追讨欠款律师函
·政府招商引资合同
·南京各区劳动仲裁委地址..
·南京交警认定交通事故责..
·南京追债公司 讨债公司 ..
·南京各区看守所地址/电..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
·代理商投标主体问题说明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