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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故意伤害罪案件律师辩护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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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j12348.com南京法律服务网 季律师13151076308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量刑基准的确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量刑基准]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到残疾标准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伤残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每增加1级残疾等次,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伤残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1级残疾等次,基准刑增加一年。

[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2级以上(含2级)伤残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分格原则

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格[1]3个月。

基准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格为6个月。

 量刑情节的适用

〔从重情节〕

1、有累犯情节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2、致被害人轻伤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1)致被害人轻伤偏重的;

2)致被害人多处轻伤或者致二人以上(含二人)轻伤的。

3、致被害人重伤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1)致被害人重伤但未达到残疾标准时,属于重伤偏重的;

2)致被害人多处重伤或者致二人以上(含二人)重伤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1)有预谋持械或者持枪并伤人的;

2)手段残忍或者动机卑劣的。

5、致被害人轻伤,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但拒不赔偿的,可以在1个量格内从重处罚;致被害人重伤,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但拒不赔偿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1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1)被告人有过错且被害人无过错的;

2)曾因殴打他人,被治安处罚2次以上的。

〔从轻、减轻情节〕

1、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被害人轻伤偏轻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基准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致被害人重伤偏轻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2、被害人有过错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基准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在15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3、被告人全部赔偿或者大部分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且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可以在25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被害人系轻伤(轻伤偏轻)、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无其他法定从重情节的,可以考虑管制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4、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较轻的,可以考虑拘役、管制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5、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较轻的,可以考虑拘役、管制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既有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考虑免予刑事处罚、管制或者拘役。

6、 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7、具有坦白、认罪态度较好或者亲属间因家庭琐事而致人伤害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8、具有法定可以减轻处罚情节,认罪态度较好,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得到被害人谅解,若无其他法定从重情节,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考虑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免除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减轻处罚。

9、被告人有2个以上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或虽只有2个情节,其中之一为应当减轻情节的;没有其他妨碍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可以考虑跨法定刑幅度减轻处罚或者适用免予刑事处罚,该情形应由审委会讨论决定,基层法院并需向市法院汇报,由市法院统一、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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