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状
原告:南京~~~~有限公司 住南京市应天大街~~号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负责人:吴军(总经理)
住南京市白下区正洪街18号东宇大厦6层 电话:5771090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车辆损失88375元;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人身损失111266元;
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0年11月9日,在宁连公路淮安段,原告驾驶员~~驾驶苏A~~货车与~~驾驶的拖拉机相撞并碰到行人~~,~~负主要责任,~~~负次要责任,~~不负责任。事故造成~~、~~(原告车上人员)、~~、~~四人受伤,苏A~~货车受损。后经淮安市清浦区法院处理,原告应承担的责任已赔付。
原告在被告处投保交强险及不计免赔商业三责险50万,车辆损失险17万,车上人员责任险6万,期限是2010年8月20日至2011年8月19日。诉前原告理赔未果,因此诉请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致
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
原告:南京~~~~有限公司
2012年 月 日
证据清单
1、保险单2份;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定损单;
4、维修发票8页;
5、道路清障发票;
6、机动车行驶证;
7、驾驶证;
8、~~清浦区(2011)浦民初字第0834号判决书;
9、~~医疗费发票及鉴定费发票;
10、~~疾病诊断书;
11、~~判决书;
12、~~医疗费;
13、~~判决书;
14、~~~出院记录;
15、~~医院欠费单;
16、~~住院清单3页;
17、~~鉴定费发票;
18、~~调解书;
19、~~医院欠费单;
20、~~首次出院记录;
21、~~医院收据;
22、~~二次住院清单;
23、~~二次出院记录;
24、~~住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