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就合伙共同经营位于新华大厦2幢618室江苏正大律师事务所(名称暂定)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各合伙方自愿合伙经营律师事务所,总投资为25万元。经营范围应遵循《律师法》及律所在司法部门登记备案的章程。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1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_现金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 _元。
乙方以_现金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 元。
丙方以_现金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 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25万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七条 各合伙人及内勤人员工作范围
1.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a对外开展业务;b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c律所财务、行政人员的安排及管理;d招聘、物色律师及新的合伙人加盟;e制定律所工作人员薪酬;f其他事项。
2乙方的权限:a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b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c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d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e开拓律所业务,协调律所对外关系。
3.丙方为律所注册负责人。a协助甲、乙方对外开拓业务,对外签订委托代理合同;b律所案件办理及案件分配;c督促本所律师及实习律师提高办案质量;d招聘律师及实习律师;e协助甲方工作。
4、行政内勤工作。a负责事务所的日常接待、信件收发、内部整洁工作; b协助合伙人对本所所收结案件、公文签发、印章使用进行登记,卷宗归档、投诉处理等事务性工作进行管理;c负责办理事务所与主管部门的行政性事务; d负责管理事务所办公设备的正常运作; e负责事务所业务卷宗的归档和对档案的保管工作。 f负责律师事务所台帐登记管理,建立“五本一册”(即合伙人会议记录本、收、结案登记本、公章管理登记本、出庭函出具登记本、业务学习登记本、固定资产登记册)。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律所业务分为律师自带案源、律所案源,甲方、乙方所开拓的案源,或甲、乙、丙合作开拓的案源全部为律所案源。律师(包括丙方)自带案源按80%提成;律所案源一般按2000元左右(含税)每件支付给案件承办律师,外地案件差旅费另计。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甲方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乙方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丙方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