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些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认可,迟迟不领取和签字,认为只要不在上面签字,就不会生效,对自己就没有约束力。那么真实情况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证据,但是与物证、书证、勘验笔录等不一样,它是专业人士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来确定当事人是否应该承担一定责任的公文书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
注意:责任认定书只是对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的过错比例的划分,跟赔偿责任划分是不一样的。简单地说,交通事故五五分,赔偿可不一定是五五分的哦!
二、不签字,就不生效?
一旦立案交警部门通知当事人去签收事故责任鉴定书,就说明立案交警部门已经做出对该起事故的责任鉴定,当事人签不签都不会改变这个责任鉴定。签字只是表示你知晓了这个鉴定,并非接受了这个鉴定;不签收交警会在一周内邮寄到你住址视同你签收或直接写“拒签”,这样反而会使你陷入被动,有可能失去这份核心证据!
举个简单的例子,驾驶人有违法行为,没有在交警开具的处罚单据上签字,并不代表该违法不存在,你就可以不去交罚款了。
所以不管你认不认可这份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先签了拿到原件再说。
三、签完字,还有异议怎么办?
如果对该鉴定书不服,那么当事人及家属可以在拿到该鉴定书3天内向立案交警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核。据了解,也有很多经过复核后改变原来的认定的。
行政复核只能提出1次,如果对复核后责任鉴定书还是不服,那就只能在法庭上设法推翻该事故责任鉴定书,而不能单独对该事故责任鉴定书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该事故责任鉴定书只是立案交警部门依法对该起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并不直接对双方财产、权利进行处置,因此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四、对方一直不签字,我该怎么办?
如果对方当事人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交警部门可以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向你出具一个单方面的事故认定书,你可以据此向法院进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起诉之前所花费的一些修理费用,你可以先行垫付,之后再通过诉讼向对方当事人进行追偿。如果他购买了其他的商业保险的话,也可以先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再由保险公司通过诉讼向对方车主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