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律师 >> 文章正文
员工保密协议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季律师13151076308  来源:原创  阅读:

员工在职及离职保密协议

甲 方:  南京                   公司

  

乙 方:                          身份证件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保密范围: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财务税收等属于保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1技术信息:是指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信息,生产经营或代理的产品技术指标、说明书等,包括:产品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挡及相关的函电,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1.2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合同、上下游客户、关联企业信息等,包括:推销计划、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合作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 

1.3财务税收信息: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1.4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b、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c、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d、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e、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f、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g、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确认,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些商业秘密是甲方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3、甲方资料的交还:乙方应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经营、财务税收等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乙方自有的载体。乙方承诺,对上述资料没有进行复制或记录,否则,视为乙方未能尽到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4、保密责任

4.1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重要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善良管理人之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

4.2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任他人使用这些秘密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4.3甲、乙双方均愿严格执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5万_____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此外,乙方任职期间违约的,甲方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一致书面同意。本协议一式一份,仅甲方保留一份,但乙方可以来甲方查询翻阅。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南京各区交警大队地址/..
·公司网站用词违反广告法..
·南京追讨欠款律师函
·政府招商引资合同
·南京各区劳动仲裁委地址..
·南京交警认定交通事故责..
·南京追债公司 讨债公司 ..
·南京各区看守所地址/电..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
·代理商投标主体问题说明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